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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05-22 11:14

 

2018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平博体育网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认真执行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深化综合医改,加快补齐短板进度,促进强化公共卫生,精准推进健康扶贫,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一、卫生资源情况

(一)卫生机构

全省卫生机构总数27588所,比上年增加371所;其中:各级各类医院641所,比上年增加33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9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65所),比上年增加1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12所);乡镇卫生院881所(中心卫生院224所,一般卫生院657所),上年持平;村卫生室18280所,比上年减少329所;门诊部和诊所6568所,比上年增加660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7所,比上年增加1;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5,与上年持平;卫生监督所86所,比上年减少1所;妇幼保健机构90所,比上年增加1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37所,比上年减少21所。(详见表1

  

1:2018年福建省卫生机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所

机构类别

2018

2017

增减

总    计

27588

27217

371

一.医院

641

608

33

  综合医院

369

361

8

  中医医院

80

80

0

  中西医结合医院

11

10

1

  民族医院

1

1

0

  专科医院

174

154

20

  护理院

6

2

4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6421

26074

34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692

676

1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7

223

4

      社区卫生服务站

465

453

12

   乡镇卫生院

881

881

0

      中心卫生院

224

224

0

      乡卫生院

657

657

0

   村卫生室

18280

18609

-329

   门诊部

1021

781

240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547

5127

420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50

471

-2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7

96

1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25

25

0

   妇幼保健院(所)

90

89

1

   急救中心(站)

6

7

-1

   采供血机构

9

9

0

   卫生监督所

86

87

-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37

158

-21

四.其他卫生机构

76

64

12

1.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按床位数分类情况

全省641所医院中床位在99张及以下332所,比上年增加12所;100-499张的219所,比上年增加19所;500-799张的53所,比上年减少1所;800张及以上的37所,比上年增加3所。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地市分类情况

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7所,其中省级1所,设区市级9所,县(区、县级市)级85所,另有2所分别为南昌铁路局福州疾病预防控制所和莆田市湄洲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卫生监督机构按地市分类情况

全省卫生监督所(独立设置)86所,其中省级1所、设区市级9所、县(区、县级市)级76所。

4.妇幼保健机构按地市分类情况

全省90所妇幼保健机构,其中省级1所,设区市级8所,县(区、县级市)级81所。

(二)医疗机构床位

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总数192513张,比上年增加9095张,比增长4.96%;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4.88张,比2017年增加0.19张。

1.按类别分类情况

全省医院床位147897张,比上年增加7684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76.82%其中:综合医院床位98402张,比上年增加3154张;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床位22117张,比上年增加673张;专科医院床位27078 张,比上年增加365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床位3639张,比上年增加184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89%卫生院床位30860张,比上年增加633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6.03%妇幼保健院(所)床位6524张,比上年增加509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3.39%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2003张,比上年增加294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04%疗养院床位1559张,比上年减少202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0.81%。(详见表2

2:2018年福建省医疗机构床位变动情况表

                                         单位:张

机构分类

2018

2017

增减

总    计

192513

183418

9095

一.医院

147897

140213

7684

  综合医院

98402

95248

3154

  中医医院

19226

18576

650

  中西医结合医院

2831

2808

23

  民族医院

60

60

0

  专科医院

27078

23421

3657

  护理院

300

100

200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4499

33689

81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639

3455

184

  乡镇卫生院

30860

30227

633

     中心卫生院

15131

14393

738

     乡卫生院

15729

15834

-105

  门诊部

0

7

-7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8558

7755

803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2003

1709

294

   妇幼保健院(所)

6524

6015

509

   急救中心(站)

31

31

0

四.其他卫生机构

1559

1761

-202

2.按经济类型分类情况

公立医疗机构床位161607张(国有127642张,集体33965张),比上年增加4513张,增长2.87%,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83.95%;民营医疗机构床位30906张,比上年增加4582张,增长17.41%,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6.05%

3.按分科分类情况

全省医疗机构10位分科床位共173973张,占90.4%。其中儿科床位16418张,比上年增加513张,占医疗机构床位的8.53%,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妇产科床位22718张,比上年增加199张,占医疗机构床位的11.80%,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精神科床位17702张,比上年增加3166张,占医疗机构床位的9.20%,同比提高1.27个百分点。

 4.按设置主办单位分类情况

政府办医疗机构床位158178张(其中卫生计生部门办152374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82.16%;个人办医疗机构床位23140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2.02%;其他社会机构办医疗机构床位11195张,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5.82%

(三)卫生人员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人员总数318397人,比上年增加17425人,增长5.79%;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7346人,比上年增加15800人,增长6.82%,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7.68%;其他技术人员12500人,比上年增加1031人,增长8.99%,占卫生人员总数的3.93%;管理人员10512人,比上年增加1409人,增长15.48%占卫生人员总数的3.30%;工勤人员24744人,比上年增加1151人,增长4.88%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77%;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3295人,比上年减少1966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32%

从卫生技术人员构成分析:执业(助理)医师91100人(其中:执业医师78738人)比上年增加7055人,增长8.39%,占卫技人员的36.83%;注册护士109327人,比上年增加8042人,增长7.94%,占卫技人员的44.20%;药剂、检验等其他卫技人员46919人,比上年增加703人,占卫技人员的18.97%。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6.28人、执业(助理)医师2.31人、注册护士2.77分别比上年增加0.36人、0.16人和0.18 人。(详见表3

  

3:2018年福建省卫生机构人员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 

类  别

2018

2017

增(减)

一.卫生人员

318397

300972

17425

1.卫生技术人员

247346

231546

15800

   执业(助理)医师

91100

84045

7055

   注册护士

109327

101285

8042

   药师(士)

14805

14597

208

   技师(士)

13252

12348

904

   其    他

18862

19271

-409

2.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23295

25261

-1966

3.其他技术人员

12500

11469

1031

4.管理人员

10512

9103

1409

5.工勤人员

24744

23593

1151

二.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6.28

5.92

0.36

三.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2.31

2.15

0.16

四.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

2.77

2.59

0.18

从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学历和技术职称(聘任)构成分析:

1.年龄构成:2018年,全省卫技人员年龄结构呈“金字塔”形,25岁以下卫技人员占比下降2.19个百分点,25-44岁卫技人员占比提高了2.26个百分点。其中25岁以下6.89%25-3442.45%35-44岁占25.53%45-54岁占15.15%55-59岁占4.80%60岁及以上占5.17%。

2.学历构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69.34%,同比提高4.32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及以上34.39%大专34.95%中专29.26%高中及以下1.41%。

3.技术职称(聘任)构成:高级占8.41%同比提高0.27个百分点;中级占18.23%同比提高0.15个百分点;初级占57.21%同比提高0.16个百分点;待聘占16.15%,同比下降0.59个百分点。

(四)基层医疗卫生组织

1.乡镇卫生院。全省共有乡镇卫生院881所,床位30860张,卫生技术人员31928。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871,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4.05%;注册护士11135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4.88%其中中心卫生院224 所,床位15131 张,占卫生院床位数的49.03%,平均每院拥有床位67.55卫生技术人员13807人,平均每院卫技人员61.64人。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省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92所,床位3639张,卫生技术人员12492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7所,床位3639张,卫生技术人员9947 人,执业(助理)医师3822人,注册护士3607人。

3.村卫生室。全省共有村医疗点18280个,其中村办占61.43%共有执业(助理)医师4192人,注册护士443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3295

二、医疗服务情况

(一)门诊服务工作量情况

1.诊疗人次。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23355.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785.5万人次,增长3.48 %其中医院诊疗人次10157.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75.8万人次,增长2.79%,占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43.4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为2064.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30.2万人次,增长6.73%,占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8.84%;卫生院诊疗人次为2986.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8.3万人次,增长0.62%,占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12.7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诊疗人次为6975.8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49.62万人次,增长5.28%,占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29.87%;妇幼保健机构诊疗人次1055.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5.3万人次,增长1.47%,占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4.52%;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诊疗人次98.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2.5万人次,下降2.44%,占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0.42%。(详见表4

2.门急诊人次。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为22652.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730.7万人次,增长3.33%,门急诊占总诊疗人次的96.99%;其中门诊人次数为21134.63万人次,占门急诊人次的93.30%。医院门急诊人次为10038.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63.1万人次,增长2.69%,其中门诊人次数为8775.3万人次,占门急诊人次的87.4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为1997.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20.8万人次,增长6.43%,其中门诊人次数为1959.0万人次,占门急诊人次的98.06%;卫生院门急诊人次为2914.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2.7万人次,增长0.44%,其中门诊人次数为2788.8万人次,占门急诊人次的95.68 %;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数为6567.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23.9万人次,增长5.18%;妇幼保健院(所)门急诊人次数为1018.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4.2万人次,增加1.42%,其中门诊人次数为944.4万人次,占门急诊人次的92.75%;专科疾病防治机构门急诊人次为98.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2.5万人次,下降2.44%,其中门诊人次数为91.7万人次,占门急诊人次数的93.1%(详见表4

4:2018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诊疗工作量情况

单位:万人次

机构类别

诊疗人次数

其中:门急诊人次数

2018

2017

增减

2018

2017

增减

总    计

23355.4

22569.9

785.5

22652.9

21922.2

730.7

一.医院

10157.3

9881.5

275.8

10038.4

9775.3

263.1

  综合医院

7438.0

7256.5

181.5

7371.2

7197.7

173.5

  中医医院

1640.9

1601.4

39.5

1628.3

1588.4

39.9

  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3

216.0

-14.7

193.4

212.2

-18.8

  民族医院

6.4

6.3

0.1

6.4

6.3

0.1

  专科医院

866.3

799.0

67.3

835.1

768.7

66.4

  护理院

4.5

2.3

2.2

4.1

1.9

2.2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026.3

11528.1

498.2

11480.4

11023.1

457.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064.1

1933.9

130.2

1997.8

1877.0

120.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85.0

1549.7

135.3

1621.8

1496.6

125.2

    社区卫生服务站

379.1

384.1

-5.0

375.9

380.5

-4.6

  乡镇卫生院

2986.4

2968.1

18.3

2914.7

2902.0

12.7

    中心卫生院

1386.2

1365.9

20.3

1346.9

1329.8

17.1

    乡卫生院

1600.2

1602.2

-2.0

1567.7

1572.2

-4.5

  村卫生室

4423.9

4272.4

151.5

4146.7

3981.8

164.9

  门诊部

727.7

690.2

37.5

621.8

612.2

9.6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1824.2

1663.6

160.6

1799.4

1650.0

149.4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164.2

1151.4

12.8

1126.6

1114.9

11.7

其中: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98.5

101.0

-2.5

98.5

101.0

-2.5

      妇幼保健院(所)

1055.8

1040.5

15.3

1018.2

1004.0

14.2

四.其他机构

7.6

8.9

-1.3

7.6

8.9

-1.3

(二)住院人数及病床使用情况

1.入院人数。全省医疗机构共有入院人数575.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4.8万人次,增长4.50 %其中医院入院人数467.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1.8万人次,增长4.89%,占医疗机构总入院人数81.2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入院人数5.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0.1万人次,增长1.79%,占医疗机构总入院人数的0.99%;卫生院入院人数79.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9万人次,增长3.8%中心卫生院增长3.97%,乡镇卫生院增长3.60%,占医疗机构总入院人数的13.77%;妇幼保健院(所)入院人数21.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0.2万人次,增长0.93%,占医疗机构总入院人数的3.77%

从每百门急诊的入院人数情况来看:医院为4.66,比上年增加0.1;卫生院为2.72人,比上年增加0.09人;妇幼保健院(所)为2.13人,比上年减少0.01人。

2.病床使用率。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5.4%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83.8%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病床使用率33.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卫生院病床使用率45.0%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妇幼保健院(所)病床使用率55.9%,同比下降6.4个百分点

从各类医院病床位使用率情况来分析:综合医院83.6%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中医类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80.3%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专科医院87.4%,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

从省、市、县级公立医院病床位使用率情况分析省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102.7%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市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7.6%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县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1.9%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全省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7天,比上年增加0.1;卫生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0,比上年减少0.1;妇幼保健院(所)出院者平均住院日5.2, 比上年减少0.1。(详见表5

  

5:2018年福建省医疗机构住院及病床使用情况

机构类别

入院人数(万人次)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病床日(天)

2018

2017

增减

2018

2017

增减

2018

2017

增减

总    计

575.7

550.9

24.8

75.4

74.7

0.7

8.2

8.2

0.0

一.医院

467.9

446.1

21.8

83.8

82.6

1.2

8.7

8.6

0.1

  综合医院

355.6

342.4

13.2

83.6

83.5

0.1

7.8

7.9

-0.1

  中医医院

56.8

52.5

4.3

79.6

76.5

3.1

9.1

9.2

-0.1

  中西医结合医院

9.0

8.5

0.5

85.6

81.7

3.9

9.6

9.7

-0.1

  民族医院

0.1

0.2

-0.1

55.4

71.7

-16.3

8.0

8.0

0.0

  专科医院

46.0

42.1

3.9

87.4

84.1

3.3

14.6

14.0

0.6

  护理院

0.4

0.3

0.1

73.2

71.7

1.5

7.3

5.2

2.1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84.9

82.0

2.9

43.7

43.9

-0.2

6.1

6.2

-0.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7

5.6

0.1

33.0

32.5

0.5

7.3

6.9

0.4

  乡镇卫生院

79.3

76.4

2.9

45.0

45.1

-0.1

6.0

6.1

-0.1

    中心卫生院

41.8

40.3

1.5

51.5

52.6

-1.1

6.3

6.3

0.0

    乡卫生院

37.4

36.1

1.3

38.8

38.5

0.3

5.7

5.9

-0.2

  门诊部

0.0

0.1

-0.1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2.5

22.2

0.3

56.3

61.3

-5.0

6.1

6.2

-0.1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0.8

0.8

0.0

57.9

57.2

0.7

33.3

32.1

1.2

  妇幼保健院(所)

21.7

21.5

0.2

55.9

62.3

-6.4

5.2

5.3

-0.1

四.其他机构

0.3

0.6

-0.3

83.4

91.7

-8.3

100.5

73.3

27.2

(三)分级诊疗

2018年,全省三级医院诊疗人次6030.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42.6万人次,占全省诊疗人次数的25.82%,同比提高1.06个百分点;二级医院诊疗人次3614.4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11.5万人次,占全省诊疗人次数的15.48%,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12026.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98.2万人次,占全省诊疗人次数51.49%,同比提高0.41个百分点。

全省三级医院入院人数263.8万人,比上年增加30.8万人,占全省入院人数的45.82%,同比提高3.52个百分点;二级医院入院人数166.9万人,比上年减少7.3万人,占全省入院人数的28.98%,同比下降2.62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84.9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占全省入院人数14.75%,同比下降了0.14个百分点。

(四)服务效率

全省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人次为9.0人次,比上年减少0.4人次;医师每人每天担负住院床日1.6日,与上年持平

从各类医疗机构分析,医院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人次为8.3人次,比上年减少0.3人次每人每天担负住院床日2.4日,与上年持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人次16.4 人次,比上年增加0.4人次。卫生院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11.0人次,比上年减少0.6人次;每人每天担负住院床日1.2日,比上年减少0.1 日。妇幼保健院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11.8人次,比上年减少0.2人次;每人每天担负住院床日0.9日,与上年持平

从省、市、县级医院分析,省级医院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7.5人次,比上年减少0.4人次;每人每天担负住院床日2.2日,与上年持平。市级医院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9.0人次,比上年减少0.2人次;每人每天担负住院床日2.5日,与上年持平。县级医院医师每人每天担负诊疗10.0人次,与上年持平;每人每天担负住院床日2.5 日,比上年减少0.2日。

三、居民主要死亡原因情况

据部分县(市、区)死因监测统计, 2018年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顺位分别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病损伤和中毒内分泌营养代谢病消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泌尿生殖系病,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45%,同比提高0.5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前十位死因顺位分别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损伤和中毒呼吸系病内分泌营养代谢病消化系病、精神障碍、神经系病泌尿生殖系病传染病,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62%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恶性肿瘤仍然是全省城乡居民死亡的首要原因。

从恶性肿瘤的死因情况来分析,城市居民因恶性肿瘤导致死亡的人数约占总死亡人数的29.94%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因恶性肿瘤导致死亡人数约占总死亡人数的30.68%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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